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网关于征收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民社发[1992]27号)和《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按照《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章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我会开始征收2015年度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对象及缴纳金额
凡已办理入会手续且经我会正式批准的会员,均应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为: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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