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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关于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加强专业设置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98号)要求,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www.zyyxzy.cn),做好2015年专业设置数据填报和管理工作。为更加方便各地、各学校使用,我司组织对系统进行了改版升级,今年的专业设置数据填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9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地按照《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5号)要求,做好农村医学等国控专业数据填报和备案工作。未经我司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点,其毕业生中职学历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把使用好系统作为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要指派专人负责系统使用和管理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时转发本地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确保本地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在系统注册,做到学校、专业全覆盖。
    四、系统使用指南将在网站首页公布,各地、各学校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情况,请及时与有关联系人联系。系统运营中心联系人:李玲玉、祝小伟,电话:010-62389019、64920511;我司联系人:夏光蔚、张磊,电话:010-6609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