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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6〕28号,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将依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启动本年度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数据填报和汇总工作。为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方便使用系统,现将系统使用的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报日期
        系统填报截至日期到2016年4月30日。因要预留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时间,学校需提前完成填报工作。部分省市对学校填报截止时间有要求,请以省通知为准。

二、系统使用说明
        1.用户范围

        系统设国家、省、市、县、学校五级账户,由上一级账户负责建立、管理下一级账户。学校账号分为学校填报人员(填报专业)、学校复核人员(审核并提交)、学校分管领导(查看信息)。

        2.用户名和密码

        学校初始登录名为学校中文全称,初始密码为各帐号负责人手机号后六位。(部分省市按实际情况决定)

        进入系统后修改用户名;用户名查询可进入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单位查询”,搜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可查看单位名称对应的用户名信息。未注册用户需由上级行政部门逐级建立并发放用户名、密码。

        3.系统功能

        系统具有专业填报(设置、新增、停办专业)、审核、查询、统计等功能。《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登录系统后下载查看。为方便各地、各学校用户审核和填报数据,系统首页增加了操作流程图,用户可根据操作流程图逐步操作。

        4.填报内容

        填报2015年学校现有专业,即专业内教师、学生信息;申请2016年学校新增的专业,包括目录外和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业申请后,需经过省同意并备案才会有专业代码,并显示到现有专业管理中,后缀红色“new”的字样,学生信息明年可以填报;停办专业申请,专业三年不招生可申请停办。填报后需要登录学校复核人员帐号审核提交。

三、其他事项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工作。有关人员可以通过线上培训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