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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部分领域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部分领域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探索基于“四新”理念的教学资源建设新路径,推动高等教育“质量革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分批建设部分重点领域教学资源,加快培养师资力量,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建设任务

2020年起,分年度在部分重点领域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库,优化教育教学条件、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四新”理念下教学资源建设新路径和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重点布局。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确定重点建设领域,明确建设任务,加快相关领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

建用并进,动态更新。将资源建设与资源使用相统筹,实现在资源建设中培养教师队伍,在资源使用中锻炼教师队伍。同时,建立科学的建设领域动态调整机制和资源的持续更新机制,提高资源服务支撑能力。

多方协同,完善保障。资源建设同时面向高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并注意最新科研成果的及时转化。完善经费和机制保障,对通过审核的资源建设者,给予适当资助,并在教育信息化相关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

四、建设流程

聚焦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开展教学资源建设(每个领域资源建设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完成专家组织组建、知识图谱构建、教学资源建设、资源审核应用、资源持续更新、教师培训等工作。

(一)成立专家组织和工作组织

分领域组建教学资源建设项目专家组,由相关专业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高校、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中具有教学实践经验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组成,对推动高校开展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提供研究、咨询和指导服务。在参与资源建设工作的有关高校设立专家协作组和工作联络员,协助教育部和专家组开展资源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