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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内容摘要:得到学生内心的尊敬和思念是教师最大的幸福。教育是一项有管理的事业。照顾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都享受学习和快乐!学生幸福是老师的初衷,学生的成功是老师
得到学生内心的尊敬和思念是教师最大的幸福。教育是一项有管理的事业。照顾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都享受学习和快乐!学生幸福是老师的初衷,学生的成功是老师最大的幸福!金子般的童年,需要金子般的爱心。发现学生的优点,培养学生的信心,展示学生的才华,着眼学生的未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精神,高质量完成扩招计划,结合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国际代码:11826 在陕招生代码:8110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点: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咸阳校区: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与朝阳五路十字东南侧约100米。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领导开展学校招生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学生处,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029-61842158 纪检监察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招)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五章 考生申请、领取准考证 第十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8月16日8:30至8月25日17:00,根据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20年8月26日9:00至8月27日17:00,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本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允许填报2个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第十二条 技能拔尖人才、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予以认定。 第六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陕西省教育厅下达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计划100人。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 第七章 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依据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笔试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及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