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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第2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每年5月第2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_昨天从教育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2020年1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推进职业教育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各种主体广泛参与职业教育。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制度。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着,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方面,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予以相应奖励。
每年5月第2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职业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招收职业教育类别留学生,支持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学,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资格资历互认。

关注。

发展多层次职业教育。

支持社会各种主体广泛参与。

《草案》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各种主体广泛参与职业教育。

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帮助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组织各类转岗、再就业和失业人员等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
每年5月第2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需要,结合职业分类、职业标准等,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的证书制度。

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每年5月的第2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境外投资者可依法。

在中国境内举办职业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