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理工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相关招生简章
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的重庆理工大学前身是创办于1940年的国民政府兵工署第11技工学校(对外化名“士继公学”);1999年,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重庆市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并更名为重庆工学院; 2001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2023年重庆理工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相关招生简章吧。

根据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要求,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将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其招生计划为5人,招生专业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示的所有专业。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条件须满足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示的各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须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