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校招生信息网

2022年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中职资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精神,做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资助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2〕248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建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渝财教〔2016〕126号)和《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碚区户籍生源就读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碚教发〔2012〕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教育工作重点,保障中职学生的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加强政府对资助工作的领导,整合区内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协调教育、财政、人社、公安、各镇街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中职资助工作。

(二)公开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资助公开,工作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公正,使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得到政府的资助。

(三)注重实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开设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精心设计课程,强化技能训练,加强教学管理和就业指导,提高教学质量,帮助受助对象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三、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及认定标准

(一)资助项目、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的学生。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

资助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核认定的学费标准,按实际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人数,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元给予补助。

凡我区户籍生源符合国家免学费资助条件的,就读本区中职学校除享受国家资助外,对于国家补助学费金额与学校按物价部门审核的专业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区财政实行差额补助。

2.住宿费资助。

资助对象: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部分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资助累计不得超过2年(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住宿费资助人数不得超过该校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30%)。其中建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住宿费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核认定的住宿费标准,按符合条件的部分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每生每年不超过500元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