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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可以开诊所吗?

对于一个学习临床医学的人来说,开诊所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那么开诊所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你本人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否则不得申请: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申请设置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由省卫生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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