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上饶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7.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各专业录取时实行:1.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按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按梯度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普通文理若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办学历史:1958年建立上饶师专,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 第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录取,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统考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分的60%)以上。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 学校网址: 3.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招生计划 邮政编码:334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的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上一个:上一篇: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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